城隍·土地·灶王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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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隍,《辞海》“城隍”
条云:“护城河。”
引班固《两都赋序》:“京师修宫室,浚城隍,起苑囿,以备制度。”
既说是浚,当有水。但同书“隍”
字条又注云:“没有水的护城壕。”
到底是有水没有水?姑且不去管它。反正,城隍后来已经成为神。说是守护城池的神也可以,更准确一点,应说是坐镇一方之神。据《辞海》,最早见于记载的为芜湖城隍,建于三国吴赤乌二年。北齐慕容俨在郢城建城隍神祠一所。唐代以来郡县皆祭城隍。后唐清泰元年封城隍为王。宋以后祀城隍习俗更为普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正式规定各府州县的城隍神,并加以祭祀。为什么历代这样重视城隍,以至朱元璋于立国之初就为此特别下了一个红头文件?
乾隆十七年,郑板桥在知潍县事任内曾修葺过潍县的城隍庙,撰过一篇《新修城隍庙碑记》。我曾见过拓本。字是郑板桥自己写的,写得很好,虽仍有“六分半书”
笔意,但是是楷书,很工整,不似“乱石铺阶”
那样狂气十足。这篇碑文实在是绝妙文章:
……故仰而视之,苍然者天也;俯而临之,块然者地也。其中之耳目口鼻手足而能言,衣冠揖让而能礼者,人也。岂有苍然之天而又耳目口鼻而人者哉?自周公以来,称为上帝,而俗世又呼为玉皇。于是耳目口鼻手足冕旒执玉而人之;而又写之以金,范之以土,刻之以木,琢之以玉;而又从之以妙龄之官,陪之以武毅之将。天下后世,遂裒裒然从而人之,俨在其上,俨在其左右矣。至如府州县邑皆有城,如环无端,齿齿啮啮者是也;城之外有隍,抱城而流,汤汤汩汩者是也。又何必乌纱袍笏而人之乎?而四海之大,九州之众,莫不以人祀之;而又予之以祸福之权,授之以死生之柄;而又两廊森肃,陪以十殿之王;而又有刀花、剑树、铜蛇、铁狗、黑风、蒸以俱之。而人亦裒裒然从而惧之矣。非惟人惧之,吾亦惧之。每至殿庭之后,寝宫之前,其窗阴阴,其风吸吸,吾亦毛发竖慄,状如有鬼者,乃知古帝王神道设教不虚也……
这是一篇写得曲曲折折的无神论。城,城也;隍,河也,“又何必乌纱袍笏而人之乎?”
这已经说得很清楚。然而大家都“以人祀之;而又予之以祸福之权,授之以死生之柄”
,“予之”
“授之”
,很可玩味。神本无权,唯人授之,这种“神权人授”
的思想很有进步意义。谁授予神这样的权柄呢?下文自明。不但授之以权,而且把城隍庙搞得那样恐怖,人亦裒裒然从而惧之。“非惟人惧之,吾亦惧之”
,这句话说得很幽默。郑板桥是真的害怕了吗?城隍庙总是阴森森的,“吾亦毛发竖慄,状如有鬼者”
,郑板桥是真觉得有鬼么?答案在下面:“乃知古帝王神道设教不虚也”
,郑板桥对古帝王的用心是一清二楚的。但是郑板桥并未正面揭穿(这怎么可能呢),而且潍县的城隍庙是在他的倡议下,谋于士绅而葺新的,这真是最大的幽默!
我们对于明清之后的名士的思想和行事,总要于其曲曲折折处去寻绎。不这样,他们就无法生存。我一向觉得板桥的思想很通达,不图其通达有如此。
我们县里的城隍庙的历史是颇久的,有两棵粗可合抱的白果(银杏)树为证。庙相当大,两进大殿,前殿和后殿。前殿面南坐着城隍老爷,也称城隍菩萨,——这与佛教的“菩提萨埵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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